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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姓老翁疑閃避前方的救護車,與同向汽車發生擦撞。記者劉星君/翻攝 分享 facebook 高市鳳山警分局今指出,上月28日上8點35分在新富路附近,81歲陳姓老翁疑為閃避前方逆向停在慢車道的救護車,向左往中間車道行駛,與同向汽車,汽車駕駛蔡女(44歲)發生擦撞,老翁倒地後摔成重傷,送往加護病房救治。陳姓老翁家屬今將車禍行車紀錄畫面PO在臉書社團「聯結車 大貨車 拉拉隊 照片影片資訊分享團」,向網友詢問過失在哪一方?警方指出,詳細肇事責任還待釐清調查。鳳山警分局交通組指出,根據道路安全規則第113條規定「救護車等車輛臨停時之地點可不受第111、112條之限制」,救護車屬於特種車輛且執行公務,其他車輛應禮讓閃避,雖然救護車逆向行駛,救護車應無相關肇事責任,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鑑定。陳姓老翁疑閃避前方的救護車,與同向汽車發生擦撞。記者劉星君/翻攝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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